当前,校园安全事故常有发生。教育部在2002年颁发了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。该办法对出现学生伤害事故,对哪些应负责任,哪些不负责任都做了详细的规定。
提问者提到学生扭伤的问题,如果属于以下情况,和老师无需负责。一是学生扭伤不是道路设施有安全隐患造成的。二是学生扭伤后老师做到救治及时,并把情况及时反映给家长。作为老师,应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。对于家长无理取闹,在办理完校园保险事宜后,其他无理要求可建议家长去找校长协商解决。如有威胁到人身安全的言行,老师可直接打110报警。
对教师的压力,明显就是校长怕事不作为。老师可以直接向教育局申诉。如果教育局护短,可以向县教育主管投诉。在新闻媒体发达的今天,媒体的曝光是最好最直接的监督,也是不作为的官员最害怕的。
现在是依法治校,依法治教,学生上厕所扭伤,教师完全是不用负责的。如果有人以此无故欺凌老师,可以直接走法律程序,让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。